热烈祝贺我公司喜获GXY-3000地下管线探测仪发射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恭贺我公司于2010年9月2日正式获得GXY-3000地下管线探测仪发射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国务院于1991年6月4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指出: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我公司此次GXY-3000地下管线探测仪发射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定的通过,表明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断上升、公司产品性能不断改进、公司业务不断向规范化发展的新景象。此次双软认定,将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作为技术出资入股、作为申请科技成果及成为西安华傲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